关于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0-05-22 16:20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和《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非毕业班期末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相关工作将于202066日结束。现将期末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试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安排在第1718两周(202067日—2020620日),顺延至短学期的课程可在短学期第五周(2020719-2020725日)安排考核,学生返校后一周内原则上不安排考核。

各学院(研究院)(以下简称“学院”)应在考试周内停止课程的教学工作,进入期末复习和考试阶段。在复习考试周期间,原上课教室安排停止执行,需用使用教室进行辅导或考试的学院应向教务处教学科申请。  

为避免学生考试时间冲突,课程考试原则上安排在课程原来上课的时间段进行,考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考试周内考试时间段安排如下:上午8001000(对应1-2节)、10301230(对应3-4节);下午14001600(对应5-6节)、16301830(对应7-8节);晚上1900-2100(对应9-11节)。

  1.公共课程考核:本学期全校性公共外语课程考试安排如下:

68日  900-1000分 研究生英语

本学期研究生英语采用线上期末考试形式,包括写作与演讲两项任务,写作为限时写作,考试时间如上;演讲任务提交视频,具体信息由任课老师通知。

其他全校性公共课考试由各任课老师安排。

2.学院应组织任课教师根据课程要求和线上教学的特点,统筹考虑期末课程考核方案,创新考核方式,优化考核内容,合理安排考务工作。同一门课程必须采用同一种考核方式。课程考核方式调整应及时详细告知学生。

3.若存在部分选课学生无法参加线下考试的情况,原则上此门课程应统一采用线上考试方式。

  4.各学院应将本学期春季所有课程考核安排(电子版)(附件1)于2020529日之前上报至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公室。

二、考试命题与试卷管理

研究生课程考试应建立命题审核制。由学院教研室、系主任或分管教学的领导对研究生课程考试命题进行审核把关。研究生统开课程如有平行班或重复班,应当统一考核形式,由不同任课教师共同命题,共同编制考卷,共同评阅试卷。

各学院要加强线下考试试卷管理,原则上课程试卷必须送到学校印刷厂按规范要求印刷,印刷厂应组织专人负责试卷印刷和保管工作,落实保密措施,严防泄题、漏题。

研究生线下考试须用研究生院统一印制的答题纸,答题纸由学院到研究生院找苏月英老师开取领取单后到校印刷厂领取。

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含课程论文)应由任课教师交学院保存至研究生毕业后三年,线上考试答卷可保存电子版。

课程教学档案主要内容详见《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范》,由课程任课教师负责填报、收集、归档后交由研究生教学秘书保存在各学院。

三、监考安排与要求

  1.各学院应在考试前开展监考人员教育。组织监考人员认真学习《厦门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附件2)、《厦门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3)及《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教师守则》(附件4),要求监考人员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2.各学院要配足监考人员,创新监考方式,加强线上、线下考场监考力度。每个考场原则上至少安排2名监考、100 -150人的应至少安排3人监考、150人以上的应至少安排4名监考。主考教师同时负责多个考场时,不能计入监考人数。各学院应安排本学院教师(不得安排研究生)担任公共课监考。

  3.各学院原则上不能安排教学助理担任监考。个别考场因人数较多,确实需要教学助理协助监考,必须在考前对教学助理进行培训,且每个考场至少有一名在职教职工担任监考。

  4.各学院应重新强调监考教师职责。监考教师应认真阅读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教师守则,明确监考职责。考试开始前,应主动向研究生宣读考试考场规则,检查核对学生身份,做好考场清场工作。监考过程中,应全程巡视,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考试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试卷,填写《考场监考情况报告表》(附件5)并及时报告给主考教师。

  5.期末考试期间,各学院主要领导应到考场巡视(包括线上视频考场),了解考场情况,督促监考教师认真监考,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研究生院将组织工作人员和教学指导小组随时巡视考场,加大考试巡视力度。凡一旦发现学生考试作弊行为,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纪律与诚信教育

各院系应加强期末考核纪律教育,维护考核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防止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特别是线上考试,要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要在期末考试前进行集中教育,向学生重申《厦门大学考试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若发现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参加线下考试的学生应携带学生证或校园卡(需有照片)进入考场。无论考试形式为开卷考、半闭卷考还是闭卷考,均严禁携带手机、电脑、PAD 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五、成绩登记

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核结束后、且最迟不超过新学期开学后第一周,通过研究生成绩系统录入研究生成绩,并将成绩表打印签名后交本学院研究生秘书备案(公共课程成绩登记表由研究生院存档)。

研究生课程成绩一般采用百分制和等级制两种评定方式。课程成绩达到60分或D以上为合格。课程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  

  六、课程重修与缓考

  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课程应当重修。必修课重修应重选原课程,选修课重修可以重选原课程,也可以按照培养方案要求重选其他课程。重修课程可以与下一年级一起修读,也可以修读同年级其他班级的相同课程。

  研究生因病、受疫情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考试,应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缓考办法》要求办理缓考手续,获准缓考的研究生原则上参加该课程下一轮次的考试。

  

附件:

 

 附件1.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学院课程期末考核安排表.xlsx

 附件2.厦门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pdf

 附件3.厦门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pdf

 附件4.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教师守则.pdf

 附件5.厦门大学考场监考情况报告表.doc

 附件6.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pdf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