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
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实施办法》(厦大研〔2025〕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7年申请招收研究生导师名单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2027年研究生招生资格:
(一)我校全职聘用的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以下简称“学院”)应结合学科梯队建设规划,优化导师队伍年龄结构与学术活力,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以主导师身份招收和培养研究生。对于优秀青年教师,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可适当放宽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二)我校专职科研人员与高级工程师。优秀专职科研人员(特任系列)可申请担任研究生导师,优秀高级工程师(从事应用开发研究)可申请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
(三)我校非全职教师或与学校有联合培养专项合作关系的导师(含福耀科技大学、嘉庚学院等与学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的单位人员)。其中受聘我校相关学院实务型兼聘教师的,可按规定提出申请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重点面向嘉庚创新实验室、翔安创新实验室、鹭江创新实验室及承担我校工程硕博士联合培养专项合作单位中的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才或高技能人才,具体详见《关于做好2027年实务型兼聘教师申请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二、工作要求与程序
各学院可立足本单位人才培养定位和学科建设实际,在《实施办法》框架下科学调整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修订本单位《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如需修订《实施细则》,须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前,将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通过OA系统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一)导师自主申请
拟于2027年招收研究生的导师,应向学院提出招生申请。申请招收博士生的导师,须承诺严格根据学校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博士生助研津贴,以保障为博士生培养提供良好条件。
(二)学院资格审核
各学院对申请人的招生资格进行初审,重点把握以下原则:
1. 成立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工作小组,依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厦大研〔2021〕19号),对申请人履行立德树人职责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申请资格。
2. 根据《实施办法》、已备案的本单位《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审核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条件(含助研津贴缴纳完成情况)等核心资质。导师因科研经费不足、难以保障博士生培养条件的,学院原则上不得确认其博士生招生资格。导师如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按时缴纳助研津贴,须由本人提出暂缓缴纳申请(不得超过一年)经学院审核把关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3. 为切实保障学位论文质量,申请2027年招生的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应能在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前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超过该年龄原则的教师申请招生,学院应审慎评估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审核把关。
4. 指导的博士学位论文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的,暂停该导师相应类别(学术型、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资格2年;指导的硕士学位论文在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的,暂停该导师相应类别(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资格2年。
5. 申请招生的临床教师,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随申请材料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6. 非全职教师(包括本通知第一条第(三)款所列各类人员)申请招生的填写《厦门大学研究生校外联培导师申请表》,参照全职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学院需落实1名校内全职导师,协助其做好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
7.根据我校导师队伍建设及博士生招生计划现状,非全职博士生导师在我校原则上每3年最多招收1名博士生。
(三)分委员会(工作小组)审议与公示
1. 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由申请学科专业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由申请学科专业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小组)审议。
2. 各分委员会(工作小组)应结合学校、学院年度硕博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质量及学科发展规划,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申请人进行综合审议并表决。
3. 审议通过的拟招生导师名单及相关材料,须在本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各分委员会(工作小组)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程序规范的原则并建立健全异议处理机制。
(四)材料汇总与报送
各学院须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需签字盖章)报送研究生院:
(1)2027年申请首次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名单汇总表(系统打印)
(2)2027年申请首次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名单汇总表(系统打印)
(3)2027年申请首次招收博士生导师科研成果汇总表(系统打印或按本单位《实施细则》科研成果要求自行制定)
(4)2027年申请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生的导师名单汇总表(非首次招生)(系统打印)
(5)2027年申请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的导师名单汇总表(非首次招生)(系统打印)
(6)2027年申请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导师名单汇总表(系统打印)
(7)2027年申请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导师名单汇总表(系统打印)
(8)厦门大学研究生校外联培导师申请表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582-2181422
电子邮箱:xwb(at)xmu.edu.cn
附件:1. 厦门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实施办法
2. 厦门大学实务型兼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3. 关于做好2027年实务型兼聘教师申请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4. 厦门大学研究生校外联培导师申请表
5. 厦门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系统操作指南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