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关于改革科研项目经费资助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意见》(厦大研〔2014〕21号)、《厦门大学人文社科类博士生培养支持办法(试行)》(厦大研〔2019〕40号)和《关于设立港澳台全日制博士生培养支持计划的通知》((2020)厦大研17号)文件精神,为顺利推进我校研究生培养和资助工作,现将2021年博士研究生导师配套费缴纳工作布置如下:
一、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学院计算博士研究生导师配套费金额,填写《2021年博士研究生导师配套费收取登记表》(附件1),由导师(或分担经费的导师组成员)签字确认,报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审核后送财务处或院二级财务办理。
2.财务处根据学院提交的导师配套费信息,在相关导师科研经费助研津贴额度内将相关经费划转至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专用账户,并将缴交情况反馈至研究生院。
3.各学院缴交完成后,登录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学生管理中的配套费模块,录入缴交情况。
4.各学院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导师配套费缴交工作。
二、缴纳标准
招收2019级博士生的导师,本次应全额缴交完成全程配套费;招收2020级博士生的导师,本次至少应完成2/3全程配套费;招收2021级博士生的导师,本次至少应完成1/3全程配套费。招收2020级、2021级博士生的导师,也可选择全额完成全程配套费缴交。2021年博士生导师应完成的最低缴纳额度如下表:
2021年博士生导师配套费应完成的最低缴纳额度(单位:万元/人)
招收博士生专业所属学科门类 |
全程配套费 |
最低缴纳额度(截至2021年底) |
2019级博士生 |
2020级博士生 |
2021级博士生 |
文史哲艺 |
2.9 |
2.9 |
2 |
1 |
经管法教 |
4.5 |
4.5 |
3 |
1.5 |
理工医 (不含数学一级学科) |
7.7 |
7.7 |
5.2 |
2.6 |
数学(一级学科) |
4.5 |
4.5 |
3 |
1.5 |
三、其它特殊要求
(一)人文社科类博士生导师配套费要求
1.符合《厦门大学人文社科类博士生培养支持办法(试行)》中“以博士生培养成效为主的后补助”要求的,学院需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人文社科类博士生培养后补助申请的通知》(另行通知)要求,于11月30日前做好后补助工作。
2.符合支持办法中“重要项目支持措施”要求的,导师可向学院申请,学院审核汇总后,填写《2021年人文社科类重要项目支持免除导师配套费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11月3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
3.根据支持办法,人文社科学科配套费免除名单(每个博士一级学科最多可申请2个博士生导师配套费)由原有的学科分配制调整为申请制。即由导师向学院申请,学院汇总后,填写《2021年人文社科类学科支持免除导师配套费申请汇总表》(附件3),于11月30日提交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审核确定。
4.根据《关于设立港澳台全日制博士生培养支持计划的通知》(厦大研〔2020〕17号)要求,从2020级开始,招收计划外港澳台全日制博士生的导师需缴纳导师配套费。学院需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港澳台全日制博士生培养后补助申请的通知》(另行通知)要求,于11月30日前做好后补助工作。
5.从2019级起,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招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类博士生,免除博士生导师配套费。
6.招收教育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免除博士生导师配套费。
(二)理工医类博士生导师配套费要求
1.学科配套费免除名单(每个博士一级学科免除2个博士生导师配套费)仍按照原先的学科分配制执行。即由导师向学院申请,学院审核确定后,填写《2021年理工医类学科支持免除导师配套费申请汇总表》(附件4),于11月3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科免除不可用于科研经费博士生。
2.根据《关于设立港澳台全日制博士生培养支持计划的通知》(厦大研〔2020〕17号)要求,从2020级开始,招收计划外港澳台全日制博士生的导师需缴纳导师配套费。学院需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港澳台全日制博士生培养后补助申请的通知》(另行通知)要求,于11月30日前做好后补助工作。
3.从2019级起,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招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类博士生,免除博士生导师配套费。
研究生院联系人:庄老师,电话:2181550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博士研究生导师配套经费收取登记表.docx
附件2.2021年人文社科类重要项目支持免除导师配套费申请汇总表.docx
附件3.2021年人文社科类学科支持免除导师配套费申请汇总表.docx
附件4.2021年理工医类学科支持免除导师配套费申请汇总表.docx
附件5.导师配套费系统操作指南.docx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