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研究院、直属系),各位同学:
经审核研究决定,现公布2024年度第五批次“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资助名单。有关学院应合理安排获资助同学的学业,确保其按计划参会,应进行相关的行前教育,并指导、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
请获资助的同学认真阅读以下须知,及时完成有关事项:
1.请务必在参会前了解自己所获资助金额。
2.出国(境)前,同学们须办理校内审批手续:
(1)请通过“厦大学生出国(境)申请审批网办平台”办理审批手续(使用指南:https://ice.xmu.edu.cn/info/1021/3333.htm)。详询各院外事秘书。
(2)请主动咨询各院的研究生秘书、辅导员老师等,在其指导下办理校内其他的出国(境)手续。
请注意,出国(境)前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将无法报销经费。
3. 回校后:
(1)参会后一周内,请发送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相关邮箱(chenquan@xmu.edu.cn)。逾期未提交或小结内容过于简单的,将暂缓划拨经费。
①邮件正文请写明姓名、学号、实际回国(境)日期以申请划拨资助经费。
②参会小结(含会议简介、参会经验和收获、回校后的安排、个人简介等以及若干张相关场景照片;2000字以内;word版本)。研究生院将在微信公众号专栏刊登小结,请认真准备文本内容。
③会议日程安排(请高亮本人发言的日程页面)。
(2)应在拨款当年度财务报销截止日期前完成报销。未按时使用的资助经费将被收回,且下一年度不再重新划拨。
4.凡无故未能履行《厦门大学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厦大研〔2018〕46号)要求的学生,研究生院将暂停对其的资助或要求其退还已发放的资助经费。
5.不得擅自放弃资助资格。因客观情况需放弃的,应在会议举办前提交书面申请(包括放弃原因、申请人签字、导师意见及有关支撑材料)至研究生院审核。放弃资助资格但未在会议举办前提交说明材料,研究生院将停止对其的资助或要求其退还已发放的资助经费。
附件.2024年度第五批次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资助名单.pdf
研究生院
2025年1月22日
注:有意申请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的同学,请阅读申请指南:https://gs.xmu.edu.cn/info/1541/542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