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院):
专业实践作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是高校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提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
为充分利用我校三学期的制度优势,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活动与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解决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请各学院(研究院)(以下简称学院)根据《厦门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实践要求,有序开展实践活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专业实践对象
未完成专业实践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结合工作完成专业实践。
二、学院组织
1.高度重视实践工作。学院应成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小组,由分管副院长、副书记担任负责人,统筹领导,加强责任意识,思政教育与实践活动协同开展。
2. 从严落实防控要求。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实践单位所在地疫情防控措施,在确保研究生安全防护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实践活动。
3.校内外导师协同合作。落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实践基地校外导师的双向选择,校外导师应与校内导师共同制定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专业实践活动需在校外导师的指导下进行。
4.加强实践研究生管理。学院须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遵守实践基地相关管理制度,督促实践基地加强对研究生的防疫教育、日常管理和生活保障。学院须为外出实践研究生购买人身伤害意外险。
5.专业实践形式可多样化。专业实践可以是课程实验、行业产业实践、合作项目研究等多种形式,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散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6.撰写专业实践报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培养方案规定时长的专业实践后,须填写《厦门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表》并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以工作总结代替),经校内外导师审核合格后,送学院秘书存档,并取得专业实践学分。
三、专业实践相关信息报送
请各相关学院认真做好夏季学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安排,并于2021年7月2日前,将专业实践活动安排表电子版发送至:yjsy5@xm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2181472
附件: 夏季学期 学院(研究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表.xlsx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