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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1-03-04 10:24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2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1年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语文学科)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范围

我校将于2021年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包括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

在我校读研期间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研究生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考核内容

1.笔试部分:由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三部分组成,其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部分考核语文学科。总分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

2.面试部分

考生准备15分钟的中学语文课程试讲。已完成教育教学实践,并取得专业实践学分的考生可申请免试。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笔试和面试均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其他教育类研究生仅能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核需参加国家组织的笔试考核。

根据自愿原则,我校教育类研究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39日之前,教育类研究生分别向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报名。

2.笔试时间: 49日上午8:30-11:30

3.面试时间: 49日下午2:30-5:30

4.对成绩提出异议时间:412

 

联系人:李敏利  联系电话:2181472

        王碧华  联系电话:2187707

        陈若凝  联系电话:2189065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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