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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0-09 00:00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福建省学位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和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闽学位〔2016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福建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立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限额

适合实施案例教学的专业学位类别均可参与申报,每个专业学位类别申报建设1个教学案例库(其中工程硕士按领域进行申报)。

二、案例库建设的基本要求

1.案例库建设以课程为单位,内容应尽可能覆盖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核心课程,适度照顾选修课,避免案例过于集中某一领域或极少数课程。

2.案例库中的案例,应当根据所依托的专业学位特点,在案例选题、背景资料、课堂计划、分析思路、思考题的设计等方面,注重培养学生适应相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具体形式要参照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关建设要求。

3.案例库案例课分为综合课程案例、单一课程案例、知识点案例。综合课程案例是指涉及多门课程知识的案例,一般不少于5000字;单一课程案例是指只涉及某一门课程多方面教学内容的案例,一般不少于3000字;知识点案例是指只涉及某一门课程某一特定知识内容或知识点的案例,一般不少于1000字。

4.每个案例库中应包含15个以上案例;案例应结合社会上的热点问题,或领域内重点问题,或实践中代表性问题;应有一定数量的综合性及原创性案例,原创性案例不少于60%

5.案例库的建设成果可汇编成简装内部讲义,鼓励各专业学位在建设案例库的基础上形成案例教材。

三、经费资助

经福建省学位委员会、教育厅审批通过的案例库建设项目,省财政将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支持。

四、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间:

1.《福建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十一份;

    2.《福建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库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请于20161018日前报送给研究生院,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jsy5@xm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2181472

附件:


      1.福建省学位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和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3.福建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