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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14-02-20 00:00

各学院、研究院:

    遵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文件要求,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对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统一指导,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学校拟组建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请各学院、研究院根据如下要求做好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组建工作:
        1、以一级学科为单位组建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制订培养标准和方案、建设课程体系、监督研究生培养过程、开展质量评价,并撰写一级学科年度质量评估报告等。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涉及相关内容的职能废止。
        2、跨学院整合组建(具体参见附件1)的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应兼顾不同学院的学科方向。以建议表中排位第一的单位为负责单位,负责汇总上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3、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人数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建议人数为7-13人组成(单数),并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
        4、指导委员会成员基本要求: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治学严谨,并具有强烈的学术责任意识和较强的研究生培养管理能力;具有教授或相应职称,并有博士学位;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一般为学科带头人,在国内外同行中有一定知名度。

    请各负责学院落实组建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并于 3  17   日前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人:马舜    Email:mashun@xmu.edu.cn

    联系电话: 2181421  

       

       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

       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设置涉及单位(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