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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14-02-20 00:00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及《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文件精神,为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统一指导,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学校拟组建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请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以下要求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组建工作:
   1、各培养单位应按照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若专业或领域涉及多个单位,由负责单位牵头组建。我校涉及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单位见附件1
   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在校专业学位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制订研究生培养标准和方案,建设课程体系和实践基地;监督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开展质量评价及撰写年度质量评估报告等。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涉及相关内容的职能废止。
   3、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应符合相关文件精神,须有一定比例的行业和企业专家。人员构成要有利于今后有效开展工作,有利于形成产学结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已有类似组织的,应根据要求对人员进行充实和调整,建议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由7-15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其中校外行业和企业专家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5%
 

   请各专业学位培养负责单位落实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并于328日前将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人:李老师  Email:yjsy5@xmu.edu.cn

   联系电话:2181472

 

   专业(领域)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

   涉及组建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