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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11届毕(结)业研究生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2011)厦大研综4号]文件关于毕(结)业研究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报送2011年9月研究生学历证书制作名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结)业证书制作名单的报送
1.各单位应于2011年9月15日前(含15日)将《厦门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核发名单》、《厦门大学研究生结业证制核发名单》(名单格式见附件)纸质版报送到培养与管理办
2.为规范《名单》的格式和内容,各单位报送过来的《名单》(硕博应分开报送)中学院、系所、学号、姓名、专业、学制等栏的格式和内容应与我院6月提供的预计毕业生总名单中的相关信息一致。外籍留学生由学院直接报送, 培养办不提供预计毕业生名单,格式要求与国内生一致。根据教育部关于外籍留学生毕业证书中姓名应与护照名一致的要求,各单位还应在名单后附毕业留学生的护照复印件(将学号写在左上角)。
3.《名单》序号栏应为连贯的阿拉伯数字,中间不能跳号,答辩日期填写应真实完整。
4.毕(结)业生名单一页填写不完的应分页填写,且每页应有完整的表头、表尾、页码,并要加盖公章、研究生秘书签名和分管领导签名。《名单》电子版发送至yjsy2@xmu.edu.cn。
5.本次报送的毕业生名单只限在9月15日前已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名单、结业生名单必须是按《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审合格者的研究生名单。
二、 学籍信息与毕业图像信息核对
根据教育部学信平台的要求,预计毕业研究生应通过实名注册上网核对本人学籍信息与毕业图像信息(网址:www.chsi.com.cn)。请各单位务必告知本次毕(结)业的研究生以下事项:
1.9月10前必须上网核对学籍和毕业图像信息。发现学籍信息中个人基本信息与本人有效证件不符应到研究生院申请修改。
2.未完成图像采集的研究生应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预计毕(结)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尽快与中国图片社北京分社联系,完成毕业图像采集。
3.凡未上网核对学籍、毕业图像信息或学籍信息有不符的不到研究生院申请修改的,毕业证书一经制作完毕,不予修改,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