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主页
English
|
网站首页
机构介绍
机构概况
工作分工
党建思政
学习二十大精神
党建思政
学风建设
招生信息
人才培养
培养要求与规定
学籍管理
课程与教学
创新创业
奖学金
学位与导师
学位授权
学位管理
导师队伍
答辩公告
学科建设
学科概况
“双一流”建设
学科交叉
国际化教育
公派留学
出国出境
留学生事务
国际合作伙伴
学部委员会
人文与艺术学部
社会科学学部
自然科学学部
工程技术学部
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部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部
信息服务
信息动态
服务指南
厦大主页
English
|
网站首页
机构介绍
机构概况
工作分工
党建思政
学习二十大精神
党建思政
学风建设
招生信息
人才培养
培养要求与规定
学籍管理
课程与教学
创新创业
奖学金
学位与导师
学位授权
学位管理
导师队伍
答辩公告
学科建设
学科概况
“双一流”建设
学科交叉
国际化教育
公派留学
出国出境
留学生事务
国际合作伙伴
学部委员会
人文与艺术学部
社会科学学部
自然科学学部
工程技术学部
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部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部
信息服务
信息动态
服务指南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信息服务
信息动态
信息服务
网站首页
机构介绍
>
机构概况
工作分工
党建思政
>
学习二十大精神
党建思政
学风建设
招生信息
人才培养
>
培养要求与规定
学籍管理
课程与教学
创新创业
奖学金
学位与导师
>
学位授权
学位管理
导师队伍
答辩公告
学科建设
>
学科概况
“双一流”建设
学科交叉
国际化教育
>
公派留学
出国出境
留学生事务
国际合作伙伴
学部委员会
>
人文与艺术学部
社会科学学部
自然科学学部
工程技术学部
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部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部
信息服务
>
信息动态
服务指南
信息服务
信息动态
服务指南
关于确认刘东平教授等四人为厦门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时间:2011-09-20 00:00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改革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1995〕20号)精神和我校《厦门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和确认工作实施细则》(厦大研〔2009〕26号),经2010年9月26日厦门大学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八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确认以下教授具有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刘东平(等离子体物理)
陈有海(生理学)
赵正平(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白敏冬(环境工程)
上一篇:
关于报送各学院(研究院)财务联系方式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启用外校研究生成绩证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