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12月研究生毕(结)业证书核发名单的通知

时间:2016-11-28 00:00

 

各学院(研究院):

       现将201612月研究生毕(结)业证书核发名单的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2016916日至20161215日前通过毕业论文答辩且符合毕业资格的研究生名单。

        2.2016916日至20161215日前由学院审核符合结业条件的研究生名单。

        二、报送方式和报送截止时间

        1. 学院(研究院)必须要求毕业研究生先进行网上答辩申请后方能进行答辩,研究生答辩结束后教学秘书要及时做好答辩结果审核工作。毕业证书核发名单须从研究生院网页“信息化平台——学生学籍信息管理——毕业证书核发名单”中打印、签名和盖章后送交研究生院。学院报送的纸质名单必须与信息化平台中的名单相符,否则不予受理。

       2.结业名单的报送方式与6月份的相同,可参看相关通知(http://gs.xmu.edu.cn/ch/index/show/id/5091.html)第二点。

       3.以上两份名单报送截止时间均为20161215日。

       三、 学籍信息与毕业生图像信息核对

     根据教育部学信平台的要求,预计毕业生应上网实名注册后核对本人学籍信息与毕业生图像信息(网址:www.chsi.com.cn)。请各单位务必告知本次毕(结)业的研究生以下事项:

       11210日前必须上网核对学籍和毕业图像信息。若发现学籍信息中个人基本信息与本人有效证件不符的应于1215日前到研究生院申请修改。

       2.根据教育部学信平台的要求,缺少图像照片的学历信息将不能对外查询。请未完成图像采集的研究生根据《关于做好2016届预计毕(结)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尽快与中国图片社北京分社联系,或登录大学生图像采集网(http://www.xinhuacu.com)了解采集事宜,尽快完成毕业生图像采集。

       3.凡未上网核对学籍、毕业图像信息或明知网上学籍信息有误不到研究生院申请修改的,毕业证书一经制作完毕,不予修改,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