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相关要求,为严格研究生课程教学过程管理,强化研究生课堂教学纪律,做好新学期研究生选课前期准备,现将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课排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贯彻立德树人要求,严格研究生开课管理
1. 坚持立德树人原则。各学院(研究院)(以下简称 “学院”)应围绕着“培养什么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积极探索思想政治教育课、综合素质教育课程、专业课程教育合力育人的新途径,全面推进课程思政教学体系建设,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于课程教学,特别是专业课程教学的全过程。任课教师应结合学科特点和课程内容,深入挖掘思政教育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完善课程教学大纲,将课程思政要求写入课程教学目标与要求中,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发挥好课程的育人作用。
2. 严把课程任课教师关。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各学院应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学术水平作为教师上讲台的必备条件。各学院应按照要求,对本学期开课的教师任课资格及师德师风进行审核,并于2023年1月6日前将《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XX学院任课教师备案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备案。操作流程如下:研究生教学秘书登录“厦门大学教务服务平台”,在“排
课综合服务应用”中右上角下单菜单“报表打印”中打印汇总表格,经学院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
3. 严把课程选用教材关。严格执行《厦门大学教材管理办法》(厦大教[2021]43号)(附件2),思政课必须统一使用国家统编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相关课程必须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境内教材确实无法满足教学需要的或境内没有教材的,可选用优秀境外教材,但引进境外教材要严格遵守国家出版物进口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选用境外教材的课程原则上应指定至少一本中文教学参考书。学院应做好教材存档工作,教材样书或教材封面、版权页及目录页应复印留档,选用境外教材的必须提供一套样书存档;《厦门大学教材教辅选用申请表》(附件3)应上传至教务服务平台“本研课程管理应用-新开课程申请/课程信息维护”选择具体课程后的“教材信息-添加教材/教辅-上传附件”位置并存档。其余教材选用管理相关事宜须严格按照《厦门大学教材管理办法》执行。
各学院应按照要求于2023年1月6日前将《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XX学院研究生课程教材教辅备案表》报研究生院备案。操作流程如下:研究生教学秘书登录“厦门大学教务服务平台”,在“排课综合服务应用”中右上角下单菜单“报表打印”中打印汇总表格,经学院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未经学院审核和研究生院备案的教材及教辅不得在课程中使用。
4. 严把课程教学大纲关。各学院应严格审核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新开课程的教学大纲须经学院审核后方可实施。学院应定期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教案的检查和评估,结合研究生培养目标要求、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变化,及时组织修订教学大纲。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应聚焦前沿,实现课程传授与科学研究之间的耦合。鼓励教师结合课题组的科研经历和最新研究进展,讲授新理论、新方法的运用及研究议题的新动向;鼓励学院聘请国内外一流学者,整合学科师资力量,开设学科前沿讲座类课程;鼓励学院结合学科人才培养特点,整合相关学科师资力量,跨院系、跨学科开设课程,邀请不同学科领域专家科学设计跨学科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大纲;鼓励教师开展研讨式教学,加强培养研究生的学术意识,重点培养研究生批判性思维、问题解决等学术能力。
5. 严格开课审批制度。开课计划是课程教学的重要环节,是编排课表、安排考试、教学工作量计算等教学工作的基础。各学院应按照培养方案制定科学、严谨的开课计划,根据开课计划编排课表、开展教学工作,尽可能避免开始上课后再度调整教学内容、地点或时间。不同学院共同开设的课程应确定一个主开课单位,由主开课单位协调相关单位制定开课计划和编排课表,主开课单位需在“本研课程管理应用”的“课程信息维护”模块将共同开设课程的单位设置为“承担单位”。新开课程应按照 《厦门大学研究生新开课程管理办法》((2022)厦大研 56 号)要求,经学院初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充分讨论、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并列入相关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后,方可开课。
6. 建立课程信息公开制度。各学院应主动公开各门研究生课程的信息。任课教师应及时在教务服务平台更新课程主要信息(包括课程简介、教学进度、考核方式及成绩构成、教材选用情况),作为学生选课的重要指南。课前需同时将课程学习资源,如教学大纲、课件、作业、教材与参考文献、远程学习考核要求、音像视频等上传至厦门大学网络教学平台(https://l.xmu.edu.cn)。课程开课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导入平台,任课教师不必在平台上另行开课。教师可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加强常态教学检查,强化课堂教学纪律
1. 严格按作息时间表上课。各学院应按照学校上课时间作息表安排课程,不得随意“推迟上课”或“提前下课”。除实验课外,每周4学时的课程应分2次上课,每周3学时的课程原则上应采用单双周上课。
2. 严格按照教学周上课。各学院研究生课程应按照学校安排的教学周上满学时(不含考试周),不得随意“减少课时”。除邀请校外专家开设的课程外,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原则上不允许集中时间授课。
3. 严格教师请假调课手续。任课教师应按照课表上课, 未经批准,不能擅自调课、替课、并课、停课。确需请假调课的,应在教务服务平台中按照规定办理调课手续并报研究生院审批。教学秘书应主动协助任课教师安排好补课时间和地点,并将调课信息及时通知学生并在教务服务平台中公布。
4. 严格学生课堂考勤管理。任课教师应依据《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严格课堂考勤管理。对于缺勤超过1/3的学生,或缺课程作业(含实验)超过1/3的学生,按规定取消其课程考核资格,成绩按零分计分。对于代课或替考勤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课程考核资格,成绩按零分计分,同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各学院应建立考勤抽查制度,每个月至少抽查1次学生考勤。对于经常请假、旷课、早退、迟到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5. 严格党政管理干部听课制度。研究生院将组织研究生教育指导小组、相关工作人员到课堂听课,开展教学检查。 各学院应于开学第一、二周组织教学秩序检查,安排党政管理干部每学期到课堂听课至少3次,了解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各学院应于2023年5月12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党政管理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附件4)。
6. 认真开展教学安全检查。各学院应于开学前认真检查教学实验室、自管教室的教学准备情况。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调试是否到位、实验耗材是否配备齐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卫生状况是否良好、指示标识是否明确,为新学期开学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教学环境。
三、精心编排课表,确保开学初教学秩序稳定
1. 根据校历安排,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共18周 (2023年2月12日至2023年6月17日)。其中教学安排 16周,复习考试2周。研究生课程从2023年2月13日(第一周)开始上课。请各学院根据以上教学周数安排编排下学期课程计划。
2. 为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校双周周一第7至8节课作为教师政治理论学习时间,不安排课程。为落实《厦门大学关于加强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实施学生“下午四点半锻炼计划”,原则上第7至8节课尽量不安排课程。
3. 学院开设的研究生专业课程应尽量安排在学院自管教室上课。如学院自管教室无法满足开课要求,可向教务处申请使用公共教室。学院应提前做好课程容量计算及规划工作,避免选课开始后再度调整课程容量;按需申请教室,避免出现小班占用大教室上课,或教室容量无法满足上课人数需求的情况。
4. 研究生课程原则上应向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开放。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开放的课程,可由任课教师向学院申请不予开放。
5. 多位教师联合授课的课程应将全体授课人员录入教务服务平台。
6. 选课人数不足5人的研究生课程(艺术类学科除外)原则上应两学期或两学年合并开课。选课人数不足但确有需要开设的课程,由学院向研究生院申请保留。
7. 研究生选课预计2023年1月7日开始。为确保学生选课有序进行,各学院应于2022年1月6日前完成开课排课相关工作。
8. 全面落实课程建群要求,并在“排课综合服务应用-排课-基本信息”模块录入课程群号。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教学秩序管理,落实因病复课追踪登记制度。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研究生院将在开学初开展教学秩序专项检查,对于管理不到位、课堂纪律松懈的单位,将给予全校通报。对于违反学校课程管理有关规定达到教学事故者,将按照《厦门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厦大教〔2018〕42号)(附件6)给予严肃处理。
四、工作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26日前:落实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开课计划。
2022年12月26日:开始在教务平台开课排课。
2023年1月6日前:
1. 在教务系统完成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开课排课工作。
2. 报送《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XX学院任课教师备案汇总表》,经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3. 报送《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XX学院研究生课程教材教辅备案表》,经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4. 各学院核对课表。
2023年1月7日:开始选课。
2023年5月12日前:完成开学初党政管理干部听课工作,报送纸质签章版和电子excel版《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党政管理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
平台开排课程联系:李老师,联系电话 2180257
教务平台操作咨询:严老师,联系电话 2181463
新开课程和培养方案审核:
吴老师,联系电话: 2181497 (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
李老师,联系电话: 2181472 (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
附件1 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课程安排.xlsx
附件2 厦门大学教材管理办法.pdf
附件3. 厦门大学教材教辅选用申请表.docx
附件4 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党政管理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5 厦门大学党政管理干部听课记录表.docx
附件6 厦门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