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本学期部分公共课程期末考试安排如下:
2023年1月3日 14:00 -16:00 研究生英语
2023年1月3日 10:30 -12:30 汉语 I(均线上考试)
请各单位研究生秘书按照附件3做好监考安排。监考教师一般由各单位正式教工担任,同时各单位应将监考时间地点安排及监考教师守则传达到位。
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与监考教师应严格遵照《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教师守则》(见附件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监考教师应于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未经事先批准,监考教师不得缺席或迟到。考试开始前,应主动向研究生宣读考试考场规则,检查核对学生身份,做好考场清场工作。监考过程中,应全程巡视,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考试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试卷,将相关材料及时报告给主考教师。
对于在监考过程中出现较大工作失误的教师和工作人员,研究生院将予以通报并作为教学事故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请各单位于12月16日前填写《研究生公共课考试监考教师登记表》(见附件2),将纸质版交到研究生院,并将电子版发至muzinvkouyue@xmu.edu.cn
附件1. 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教师守则.pdf
附件2. 研究生公共课考试监考教师登记表.xls
附件3. 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期末考试监考安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