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2018)厦大研32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短学期研究生教学活动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课排课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关审核各类课程和讲座
1.严格任课教师开课审核。各学院应进一步强调教书育人的主体责任,严格我校任课教师的政治、道德和业务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教师上讲台的必备条件和考核要求;对于邀请的校外专家,各学院应对其政治立场、道德素养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对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学院应及时给予劝诫、警示、甚至取消开课资格。
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对本学期开课的任课教师资格及师德师风情况进行审核,并打印任课教师名单,经学院审核、党委书记签字加盖院章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2.严把课程选用教材关。根据《厦门大学教材管理办法》(厦大教[2021]43号),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选用结果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学院应将审核、公示后新增和更新的研究生课程教材报研究生院备案。已经报备的课程选用教材无须再备案。学院应做好教材存档工作,教材样书或教材封面、版权页及目录页应复印留档,选用境外教材的必须提供一套样书存档。其余教材相关事宜需严格按照《厦门大学教材管理办法》(厦大教[2021]43号)执行。
3.严把课程教学大纲关。各学院应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要求,对课程设置要求、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制定情况进行审核,确保课程教学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与教育性相统一。同时加强对选课、课程教学执行情况、成绩和教学档案等教学环节的管理。
4.由不同学院共同开设的课程应确定一个主要开课单位,由主要开课单位负责开课审核、排课和教学管理。
5.对各类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各学院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实行“一会一报制”,确保课堂教学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
二、认真做好排课各项工作
1.本校教师开设的专业课原则上选课人数至少5人以上。邀请校外专家开设课程的,可视校外专家实际情况采用集中时间授课,专家在校集中授课时间应不少于3天。
2.夏季学期课程按照15学时1学分的标准设置(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在三周以上的可计1学分),超过8学时不足15学时的可计0.5学分。每门课程一般不超过2学分。
3.研究生课程原则上应向全校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开放。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开放的课程,可由任课教师向学院申请不予开放。
4.鼓励学院将教师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学术交流和创新实践等活动计入工作量。
三、工作时间
1.6月18日前,完成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课排课工作,并确保各门课程的上课对象、上课时间、地点、教师及课程简介等相关信息完整。
2.6月18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XX学院任课教师备案汇总表》《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XX学院研究生课程教材备案表》(通过系统打印由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加盖院章)、《厦门大学教材选用申请表》(附件1)。
四、其它注意事项
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将启用教务管理新系统,请登录http://jw.xmu.edu.cn,进入厦门大学教务平台,进行开排课相关操作,操作指南将稍后发布。说明如下:
1.新开课程请进入“本研课程管理应用”页面,填写新开课申请信息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新开课线下审批流程不变,详见https://gs.xmu.edu.cn/info/1194/1111.htm;
2.新开课程不区分培养方案课程和临时课程,将由系统自动生成编码,其中开课年级如无特别指定年级的,请选择研究生一年级;
3.开课请进入“开课管理应用”页面,新增教材信息进入“教材管理”页面填写,排课请进入“排课综合服务应用”页面,排课时教师信息变更进入“任课教师管理APP”页面,教室信息变更进入“教室资源管理”页面,学院的自用教室需导入系统。夏季学期教室借用仍使用教务处原教室借用系统,确定成功借用教室后再进入新系统录入教室信息。
开排课程联系:吴老师,联系电话:2180257;
系统操作咨询:严老师,联系电话:2181463;
新增课程审核:吴老师,联系电话:2181497。
附件1.厦门大学教材选用申请表.docx
附件2.关于印发《厦门大学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研 究 生 院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