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本学期部分公共课程期末考试安排如下:
6月15日 10:30 -12:30 研究生英语
6月15日 10:30 -12:30 汉语 II
请各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登陆研究生信息化平台系统, 各考场分学院监考安排在“信息服务”栏目中的各类表格资料下载。监考教师一般由各单位正式教工担任,同时各单位应将监考时间地点安排及监考教师守则传达到位。
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与监考教师应严格遵照《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教师守则》(见附件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监考教师应于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未经事先批准,监考教师不得缺席或迟到。对于在监考过程中出现较大工作失误的教师和工作人员,研究生院将予以通报并作为教学事故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请各单位于6月3日前填写《研究生公共课考试监考教师登记表》(见附件2),将纸质版交到研究生院,并将电子版发至wss@xmu.edu.cn。
附件1. 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教师守则.pdf
附件2. 研究生公共课考试监考教师登记表.xls
附件3. 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期末考试监考安排.xlsx
研 究 生 院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