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研究生课堂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本学期开学第一周,研究生院组织研究生教育指导小组和研究生院全体人员深入教学一线,对开学初教学秩序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从总体情况看,开学初第一周,研究生课堂教学秩序良好。各学院(研究院)按照学校开学初教学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任课教师准时到岗、课前准备充分,上课精神饱满,学生出勤率高,整个教学秩序井然有序,校园学习气氛浓厚。第一周全校共抽查研究生课程782门次,其中按照课程表正常上课的课程共739门次,正常上课率达94.50%。
在第一周教学检查过程中,也发现研究生教学秩序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研究生课程调课比较多,全校有40门课程调课,占被查课门次数的5.12%,其中有4门课程未按要求办理调课手续;二是有3门课程虽按要求办理调课手续,但学院未在研究生院信息平台公布调课信息,导致信息传递有误;三是个别课程教师未办理调课手续私自调整上课时间或地点;四是个别教师上课迟到。五是个别课程考勤管理松懈,缺勤迟到学生人数较多。六是个别学院存在开学前准备工作不足的情况,部分课程因教学设备故障、或对课程选课人数预估不足,临时调整教室,部分课程公布的上课信息有误。
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是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的重要保证。本次教学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尽管是一些细节问题,但也说明研究生课程教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为此,研究生院重申并继续强调如下要求:
1.严格教师请假调课手续。任课教师因故需要调课,须按照规定事先办理调课手续并上报研究生院。坚决杜绝未经批准而擅自“调课”、“停课”以及“并课”行为。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应协助任课教师安排好补课的时间和地点,并及时将调停课信息及时通知学生并在研究生信息化平台中公布。
2.严格学生课堂考勤管理。任课教师应依据《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范》严格课堂考勤管理。对于缺勤超过 1/3 的学生,按规定不允许其参加课程考试;各单位应建立考勤抽查制度,每个月至少抽查1次研究生课程执行情况,并将抽查结果在每月底上报研究生院。
3.严格按作息时间表上课。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学校上课时间作息表安排课程,不得随意“推迟上课”或“提前下课。”除实验课外,凡周学时4节课的课程必须分2次上课,周学时3节课应原则上采用单双周上课。考虑研究生课程的特殊性,确需要3 节连上的课程,应保证上满上课学时,上午应从8:00开始上课,下课时间不得早于10:55;下午应从14:30开始,最早下课时间不得早于17:25。晚上应从19:10开始上课,下课时间不得早于21:45。
4.严格按照教学周上课。各单位研究生课程应按照教学计划上满学时(不含考试周),不得随意“减少课时”。除短学期邀请校外专家开设的课程外,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原则上不允许集中时间授课。
5.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开课。各单位所开设研究生课程应是已列入培养方案课程。列入开课的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应与培养方案一致。
6.严格按照教学大纲上课。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范》要求,加强对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管理。每门课程都应该在上课前将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表提交到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并在开学第一堂课,将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表以适当形式公布给学生。在执行过程中,允许教师根据教学情况适当调整,但需严格批准程序,杜绝不按教学大纲随意上课的行为。
7.建立党政干部听课制度。各单位党政干部应深入研究生课堂教学第一线,了解课程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对于经常迟到或缺课的学生,要及时找学生约谈了解情况,加强学生课堂纪律教育。
8.继续开展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按照学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安排,上一学期我校已经完成了88门次一级学科必修课程评估的听课工作。本学期,各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通过听课、学生座谈会、审阅课程档案(如教学大纲、课程试卷、学生作业、课程讲义、教材等)或校外专家评议等形式,继续开展一级学科必修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加强研究生课程管理是严肃教风、学风,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请各单位接到本通报后,及时将开学初研究生课程检查情况向全院师生通报,同时结合新修订《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条例》,各单位应对研究生重申课堂考勤和纪律要求。研究生院将不定期组织课程教学情况抽查,对于课程管理不到位,课堂纪律松懈的单位,将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对于违反学校课程管理有关规定达到教学事故者,研究生院将按照《厦门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分暂行办法》(厦大教[2011]15号)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第一周研究生教学秩序检查情况统计
2. 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第一周研究生教学秩序检查异常情况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