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英文教学课程工作量计算的通知

时间:2015-01-16 00:00

各学院(研究院):
    为推动国际化进程,提高国际化办学水平,我校每学年开设近百门全英文教学本科生课程和近百门全英文教学研究生课程。
    为更好地适应学校国际化办学要求,鼓励更多优秀教师开设全英文课程,从2014-2015 学年秋季学期开始,对于符合教务处或研究生院规定的最低开课人数要求,经学院认定教学效果好的全英文教学课程(指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授课语言、课件、作业与考试、论文报告、教材等教学参考资料均采用英文),其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可按1.5-2 倍计算。具体计算标准和方式由各学院(研究院)研究制定。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