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生教育指导小组协助以及各院系配合下,我院本学期硕士学位课程教学检查工作于第十周和第十一周完成。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课堂教学执行基本情况
2010-2011学年春季学期我院共检查硕士学位课程116门,其中按照课程表授课的课程共94门,占总数的81%。各单位课程检查情况详见附件1。
二、调课原因分析
1.在调课的22门课程中,已按要求办理调课手续的共7门,未按要求办理调课手续的共11门,另有4门课程因突发原因临时调课。
2.在未按要求办理调课手续的11门课程中,教学秘书未及时公布调整课程表的共8门,任课教师未按要求办理调课手续的共3门。
11门未按要求办理调课手续的课程名单详见附件2。
三、重申有关规定
1.任课教师应当在开课前在研究生院课程系统中公布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安排查资料、调研、实验等其他教学形式须在教学计划中明确标注说明。各培养单位应督促教师做好此项工作。
2.各培养单位应及时公布调整课程表。
3.任课教师应当按照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课程表认真组织教学,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进度,不得无故停课、缺课,或增减课时。如因故需要请假调课时,任课教师须填写调课申请单,提前报研究生秘书处备案并及时通知研究生;请假调整一次以上须经院系分管领导批准。
研究生院将继续不定期抽查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的教学执行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努力推动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范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