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汇报时间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5-07-13 00:00

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定于本周四进行部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汇报(时间安排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参会人员:各单位主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院(或系)领导、专业学位培养指导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专业学位研究生秘书。
    2.时间安排:本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每个专业(或领域)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另原定于本周三汇报的学院时间另行安排,请留意通知。


附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汇报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