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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7-13 00:00
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定于本周四进行部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汇报(时间安排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参会人员:各单位主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院(或系)领导、专业学位培养指导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专业学位研究生秘书。 2.时间安排:本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每个专业(或领域)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另原定于本周三汇报的学院时间另行安排,请留意通知。
附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汇报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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