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方便研究生查询培养方案以及按照方案要求进行选课,请各学院(研究院)在新学期开学前做好2018级学历教育研究生培养方案对应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应于9月14日前完成培养方案对应。
二、操作流程
1.登录研究生系统,依次点击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制定--培养方案与学生对应,选择院系、专业、方案类型和年级,查询拟对应的方案。
2.点击查看方案,进入方案对应页面。
3.依次点击添加--选择学生所在院系、专业、类别和年级--查询,查询学生列表。在列表左侧选择框内勾选或点击“全选”按钮选定对象后,点击“确定添加”建立方案和学生的对应关系。
4.如需添加多个年级或多个专业的学生,可重复步骤3的操作。
三、其他要求
因2018级国际学生的公共课程学分有所调整,请各相关单位将修订后的培养方案重新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后再进行方案对应。
联系人:严老师 2181463,吴老师 2181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