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厦门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正开展2021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本次申请新增的学位点有先进能源一级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建筑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材料与化工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资源与环境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相关审核标准详见附件。
现按有关规定对拟新增学位授权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10日至16日。凡对申报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具名向研究生院反映。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2181470; 电子邮件地址:xwb@xmu.edu.cn
附件1:厦门大学新增先进能源一级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审核标准.pdf
附件2:厦门大学新增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审核标准.pdf
附件3:厦门大学新增建筑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审核标准.pdf
附件4:厦门大学新增材料与化工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标准.pdf
附件5:厦门大学新增资源与环境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