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关于遴选2017年“太古研究生奖学金”赴香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16-07-21 00:00

     2017-2020年度,由太古集团资助赴香港大学研读博士学位项目将继续在内地实施,本次名额共两名。

     该奖学金项目有以下规定:每期奖学金为期三年,目前每年金额为HK $100,200,(注:这笔费用按月支付予本人,用于书本费以及其他费用开支),另外加上由太古集团直接交付港大的学费、住宿费和膳食费。在每期奖学金项目开始和结束时,太古将提供往返香港的免费机票(普通舱位)。获奖者在三个学年内应全部时间在香港学习生活。

一、申请条件:

     1. 出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于1977年8月31日(不含)之后。

     2. 申请者必须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完成4年的本科课程,并取得良好成绩。

     3. 申请人应是有志于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研究的学生,并已获得相应学术领域的硕士学位。。

     4. 具备相应的英文研究能力,须通过目前为各种申请奖学金而设立的国际性考试,即:修读经济学须通过GRE,管理学须通过GMAT。同时必须通过TOEFL或IELTS考试(研修方向为中国语言文学者除外)。

二、材料要求

     各学院、研究院须至多推荐一名学生,并提交相关材料(附件的汇总表+申请者申请材料(如下))。请各单位电子版材料liuyihong@xmu.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时间截至9月12日10:00。

     申请者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各学院、研究院,再由各单位上报研究生院:

(1)简历(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性别、手机号码、学习经历等)

(2)自荐信(注明申请专业)

(3)研究计划书

(4)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在校成绩单(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加盖公章)

(6)TOEFL、IELTS、GRE或GMAT成绩单

     以上申请材料须提交中文、英文各一份,并须呈交一份英文作品及以英文写就的研究计划书,作为学习或研究能力的根据。

三、其它要求

     1.学者在学业完成后应返回国内有关大学执教。

     2.奖学金人选一旦确认,非不可抗原因不得放弃。 

 

项目联系方式: 谢老师 余老师 010-66097887

校内联系方式 刘老师:2180887


附件: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