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近期启动了2025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单位合作渠道)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加快培养一批具有中国情怀、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全球治理人才,提升研究生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
项目下设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渠道、所在单位合作渠道(以下简称单位合作渠道)。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渠道选派类别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位合作渠道选派类别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二、单位合作渠道立项的要求
1.单位合作渠道面向国内已开设国际组织相关课程的高校实施,选派有志于到国际组织工作的在读硕士研究生赴国外合作单位进行联合培养。
2.单位合作渠道采取“先立项,后选派”的办法。高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高校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
3.申报项目应聚焦全球治理及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强调精准选派和结果导向;应充分体现本校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及发挥作用方面的优势及思路、举措,设有国际组织相关内容的必修课,并纳入学分管理;应建立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形成自主、连贯、规模化的定向选拔、派出和向国际组织输送的全链条模式。
4.重点支持有关高校的国际组织基地班、教改试点项目或针对国际组织急需和紧缺专业精准培养的项目。
5.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机构或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势的院校。中外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人员的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本项目资助为前提。
6.每校可申报1个项目。如获立项,相关学院承担获批项目执行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应按照项目指南,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实习”各环节,对留学人员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
三、校内申报工作安排
请有意申报的单位根据该项目的实施指南、项目申报材料及说明(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24)要求备齐材料(其中单位公函将由研究生院准备;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2)。
1.4月18日前,请学院将以下材料发至研究生院工作人员邮箱(chenquan@xmu.edu.cn)。
①申报项目列表(见附件;excel版和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版)
②单位推荐意见(见附件;word版和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版)
③项目申请书(见附件;word版)
④拟申报项目涉及的所有中外合作协议(中外双文本;pdf版)
2.5月前,研究生院开展校内选拔,统筹研究决定2025年度申报项目。
3.5月1-5日,获得校级推荐的项目登录https://sa.csc.edu.cn/project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项目申报。
4.5月6日-15日,研究生院审核网上申报材料,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5.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于2025年7月公布获批项目。
四、本文未尽事宜,详见国家留学网的专栏(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24)。申报单位常见问题解答(项目制):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35。
五、联系人
研究生院:陈权,电话:2180887,邮箱:chenquan@xmu.edu.cn
附件:申报材料模版.zip
研究生院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