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启动2023年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27 17:34

各学院(研究院),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合作协议》和《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自2023年起将选派相关人员赴以上两所大学进修或学习。

选派专业为物理、化学、数学、地质、材料科学、俄语语言文学等莫斯科大学优势专业以及纳米技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俄语语言文学等圣彼得堡大学优势学科专业。选派办法和相关附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32

学校研究生院将作为推荐单位,受理以下选派类别的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校内申请与审核流程

1.2023年1月6日前,申请人提交校内申请。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在1月6日前向所在学院研秘老师提交完整的纸质申请材料(按《申请材料及说明》提及的顺序排列)。

2.申请人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1)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

请申请人先行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要求》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申请时无需提交,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申请人除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外,还应在圣彼得堡大学官方指定招生网站在线注册并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其中博士生申请人请自 2023 年 1 月 5 日起即可进行填报;进修生(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请在圣大网站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填报。圣大填报网址及要求详见简章附件 2《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要求》。因未及时提交材料或未通过圣大方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3.1月10日前,各院进行评审后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交材料。

(1)评审内容

各学院(研究院)根据选派办法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审核申请资格和材料。

各院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各院应确保所推荐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各院应对拟推荐名单及排序进行公示后,统一提交材料至学校研究生院进行校级评审。

(2)各院须提交至研究生院的材料

①推荐名单一览表(见附件);

②单位推荐意见(网报后生成的,要求详见纸质《出国留学申请表》)。请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在申请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对上述表现作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评价,填写推荐意见,由学院分管副书记、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③推荐名单公示网址及全文截图(只需提交电子图片格式);

④每位申请人完整的纸质版申请材料。

同时,请将①推荐名单一览表(excel版)、②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和签字盖章件pdf版)、③推荐名单公示网址及全文截图(图片格式),发送到chenquan@xmu.edu.cn。

4.1月20日前,研究生院等对各院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校级推荐名单;研究生院对国家信息平台上的正式网报材料进行审核,录入推荐意见,公示推荐名单,提交正式校级推荐名单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注:

1.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或材料和要求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2.为确保院级和校级评审有足够的时间,请严格按照上述安排提交材料。

二、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以国家留学网发布的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32)为准。

三、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陈权,电话:2180887,邮箱:chenquan@xmu.edu.cn


附件1.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2023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xls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