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与以色列政府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学习或研修。
一、资助计划与类别
1.协议名额
5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8个月
3.选派专业
希伯来语、中东问题研究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以方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有关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评审与录取等信息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35。
二、校内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学院(研究院)研秘老师提交纸质材料
12月28日前,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留学网公布的材料说明备齐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式一册)、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一式四册)和对外联系材料PDF版,并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院)研秘老师。
2.12月30日前,各院需认真审核材料后,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以下材料:
①推荐名单一览表(见附件);
②单位推荐意见(见附件)。请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在申请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对上述表现作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评价,填写推荐意见,由学院分管副书记、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③推荐名单公示网址及全文截图(只需提交电子图片格);
④每位申请人完整的申请材料。
同时,请将①推荐名单一览表(excel版)、②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和签字盖章件pdf版)、③推荐名单公示网址及全文截图(图片格式)、④对外联系材料PDF版发送到chenquan@xmu.edu.cn。
3.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
2023年1月3日前,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申请人应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向学校研究生院联系人邮箱提交系统生成的《出国留学申请表》PDF版。
4.学校审核推荐
1月7日前,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校级推荐名单;对国家信息平台上的正式网报材料进行审核,录入推荐意见,公示推荐名单;将正式校级推荐名单、经公示后的推荐人员名单及对外联系材料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35
三、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陈权,电话:2180887,邮箱:chenquan@xmu.edu.cn。
有意加入校内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交流QQ群的同学(仅面向在读研究生和应届本科生),请使用stu.xmu.edu.cn邮箱发信至chenquan@xmu.edu.cn以获取入群邀请。
附件1.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以色列互换奖学金).xls
附件2.单位推荐意见表.docx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