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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环节
关于启用教务平台“培养计划管理” 部分功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5日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直属系):

    学校从2020级开始,要求博士生必须制订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两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另需制订专业实践计划)。为了进一步规范和严格研究生过程管理,现启用教务平台 “培养计划管理”中的“课程学习计划”功能。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完成课程学习计划制订工作。

    一、制订范围

    本次“课程学习计划”制订的范围包括:暂未制订计划的2022级博士研究生(中组部专项工程类专业硕博士除外)。此前已线下填写《个人培养计划表》或《课程学习计划表》的博士生无需在教务平台重复填写。

    二、时间安排

    本次课程学习计划线上维护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至7月21日。

    三、个人培养计划制订要求

    1.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所在学科培养方案,结合个人学术兴趣、知识结构等,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2.制订个人培养计划时要注意因材施教,发挥研究生的特长和积极性、创造性。学术型博士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两部分,专业学位博士除学习计划和论文工作外,还应突出专业实践的具体要求。课程学习计划在入学后完成,论文工作计划在选题时完成,其中专业学位博士论文选题需与专业实践相结合,选题一般应来自相关企业重大、重点工程项目。课程学习计划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和学生的学科基础指定自选课程和补修课程,其中补修课程一般只记成绩,不计学分。

    3.交叉学科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可在符合培养方案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增加其他学科的课程和培养环节。

    三、操作流程说明

    研究生、导师和教学秘书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厦门大学教务平台(http://jw.xmu.edu.cn/),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或其他谷歌内核浏览器。

    (一) 学院操作说明

    1.学院在组织研究生维护课程学习计划前,应先在教务平台的“培养方案管理应用”中完成相应年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备案和学生培养方案指定工作。

    2.教学秘书登录平台后,在可用应用中搜索“培养计划管理”,通过精准搜索研究生姓名、学号或批量搜索年级、专业等方式,查看需审核的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并作“通过”“不通过”和“退回”处理。

    3.如需打印纸质版存档,可点击“打印培养计划报表”生成表格模板。

    (二)研究生操作说明

    1.研究生登录平台后,在可用应用栏目搜索“我的培养计划app”进入。该页面已自动导入培养方案相关修读要求(含课程和培养环节等),研究生需从列表中删除不需要修读的课程和环节后,点击提交生成课程学习计划。

    2.制订课程学习计划必须符合所在年级和学科的培养方案要求,课程学习计划中所选课程学分和培养环节学分均不能低于培养方案中的相应类别课程学分和环节学分要求,标注为必选的课程和环节也应按要求选修。

    3.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计划须经导师、研究生秘书审核。为了便于操作,研究生应提前与导师沟通确认后,再进入教务平台进行操作。

    4.操作流程如下:

    (1)查看培养方案。研究生可在页面上方点击基本信息栏目中的“培养方案”查看所在学科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蓝色字体部分)。如指定的培养方案有误,或暂无指定方案的,可联系教学秘书重新指定方案。

    (2)删除不需要选读的课程。培养方案中的学分要求、课程列表和培养环节列表已自动导入。点击课程(环节)列表左侧操作栏目中的“退选”键,删除不需要选读的课程。页面自动刷新后被退选课程消失在列表中,即删除课程成功。

    (3)误删除的课程和环节可以点击课程列表上方的“添加方案内课程”键,点击课程代码左侧“未选”键,灰色变成红色“已选”,即可在培养计划列表中重新看到此课程。

特别说明:标注“必”标识的课程为必选课程,无法退选;如有非必选课程标注“必”标识的,需与教学秘书联系确认。

    (4)选择跨专业或跨学院课程。如需选读跨专业或跨学院的课程,即增加培养方案上没有的课程,可点击课程列表上方的“方案外选课”键,点击开课单位栏目下拉菜单选择相应开课单位后点击“查询”,在课程列表中的左侧操作栏目点击选择课程。课程标识变为“红色”表示该门课程已选择成功。

    (5)核对课程学习计划已选学分。所选学分和培养方案要求学分已通过表格方式展示在页面上方,研究生应认真核对各类课程和环节已选学分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要求。

    (6)提交导师和教学秘书审核。如提交的培养计划被退回或审核结果是“不通过”,可重复以上操作流程修改个人培养计划。

特别说明:导师未审核前,可点击“收回”按键,撤回和修改培养计划。导师审核通过后,个人培养计划不可由研究生“收回”修改,需由导师退回。

    (三)导师操作说明

    1.导师登录平台后,在左侧可用应用栏目搜索“个人培养计划管理”进入,通过精准搜索研究生姓名、学号或批量搜索年级、专业等方式,查看所指导的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并作“通过”“不通过”和“退回”处理。

    2.由多名导师共同指导的研究生,由主导师负责审核。

    四、其他说明

    1.“课程学习计划”经导师、学院审核后,原则上不能随意修改。研究生如需选修计划之外的选修课程,所选课程将在选课后显示在培养计划中,不影响原有计划执行,不需要修改计划。研究生如需调整必修课程或培养环节,需要重新按照以上制订流程申请修改计划。

    2.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论文工作计划”相关功能暂未开放,学院可根据学校模板自行设计格式和流程,组织学生线下填写。

    3.在维护课程学习计划过程中,如有问题可点击以下链接反馈(https://www.wjx.cn/vm/YqDTxBJ.aspx#),系统工程师将逐一排查处理。对于常见问题的回复,可查看《个人培养计划维护常见问题解答》https://docs.qq.com/doc/DRWZYbVBQbGVGSmtJ

    联系人:

    学术型研究生培养咨询:吴老师,2181497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咨询:李老师,2181472


   附件1-学术学位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样表).docx

   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样表).docx

   附件3-个人培养计划维护常见问题解答(点击以下链接https://docs.qq.com/doc/DRWZYbVBQbGVGSmtJ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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