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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10 09:40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现将我校2023年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范围

我校教育类研究生,包括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

在我校读研期间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研究生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考核内容

1.笔试部分:

由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三部分组成,其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部分考核语文学科。总分3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个部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2.面试部分

考生准备15分钟的中学语文课程试讲。已完成教育教学实践,并取得专业实践学分的考生可申请免试。

根据自愿原则,我校教育类研究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420日之前,教育类研究生向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报名。

2.笔试时间: 58日上午8:30-11:30

3.面试时间: 58日下午2:30-5:30

4.对成绩提出异议时间:512

5.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我校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学院,需加强教育类研究生专业建设,完善培养方案并加强培养过程性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完善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应符合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把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融入到日常教学、学业考试和相关培训中。

2.加强培养过程性考核。根据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重点考核师范生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累计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含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完成情况)等。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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