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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厦门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0-19 09:44

全校各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激励广大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以评选表彰激励先进带动前行,根据《厦门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办法》(厦大研〔2010〕23号),学校决定评选“2020年厦门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在岗(含非在编)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人员,包括各学院、研究院的研究生秘书;研究生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团委、档案馆、图书馆相关工作人员。

 二、 奖励名额

    各学院、研究院根据本单位研究生人数可择优推荐1-3名(推荐超过1名的单位需对候选人进行排序);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各办公室1名,共3名;其他职能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各1名。

    三、 评选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品质、服务精神和工作态度。

   (二)原则上要求连续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至少2年以上(含2年)。2018、2019年度考核合格,且未发生工作事故或受过处分。

   (三)认真履行本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职责,密切联系和服务广大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各类研究生,保障本单位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工作业绩优良;熟悉研究生教育管理各项业务,规章制度理解准确,服务到位;对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主动积极,在研究生教育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方面取得较突出的成绩;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方面取得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

    四、 评选程序

1. 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

各学院、研究院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通知要求择优推荐,并填写《厦门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申报表》(详见附件)。

2.学校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校分管领导批准。

3.评审结果公示一周后,由学校发文公布2020年厦门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结果。学校将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与奖励,并在全校范围内宣传。


各单位请于10月30日(周五)前将《厦门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联系人:卢老师,电话:0592-2181105,电子邮件:yjsy@xmu.edu.cn


 附件. 厦门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