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单位: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请各招生单位参照《厦门大学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实施办法》(厦大学[2018]80号),于新生入学后的三个月内完成2019年各类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请各招生单位按照实施办法复查内容进行逐项复查,做好每位新生各项核查的结果记录、存档工作。各单位应于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复查工作,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论报告(见附件2)、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汇总表(见附件3)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情况详表(见附件4)交至招办备案。其中,研究生新生学术诚信核查按照如下方式进行:1.由研究生提供本科教育以来至入学前已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学术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6,国内生填写中文版,留学生可填写英文版),由学院留存。2.学术成果复印件的要求:①学术论文:刊物封面、论文首尾页;②出版的专著、教材、研究报告:封面、目录(含版权页);③已获得的发明专利:专利授权书;④其它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参照以上三项提交。3.各招生单位对研究生提供的学术成果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新生本人,复印件由学院留存。
新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新生党员资格、体检、心理健康复查等事项按相关职能部门通知执行。各学院的复查报告请按相关职能部门通知要求报送。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影响大,各学院(研究院)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审查人员、审查范围和责任,加强工作沟通衔接,认真组织实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王雪芝(招生办) 2186023
林志伟(组织部) 2182206
林 蕊(学生工作部(处)) 2186248
钟玉芳(保卫部(处)) 2182272
苏月英(研究生院) 2181473
甘雅娟(教务处) 2182252
陈飞锋(考试中心) 2183093
龚 杰(厦门大学医院) 2182344
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实施办法.docx
附件2.XX学院(研究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论报告.docx
附件3.厦门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汇总表.docx
附件4.厦门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情况详表.docx
附件5.厦门大学研究生新生学术诚信承诺书(中文版).docx
附件6.厦门大学研究生新生学术诚信承诺书(英文版).docx
招生办公室、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研究生院、教务处、考试中心、厦门大学医院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