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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通知《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助理薪酬发放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6-02-15 00:00

各学院、研究院、直属教学部:

     根据《厦门大学学生教学助理聘任管理办法》(厦大学〔2008〕64号)规定,现就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助理薪酬发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按照核定的岗位认真审核聘用情况,据实仔细填写《厦门大学教学助理薪酬汇总审批表》,并于2月21日之前将纸质版(须单位领导签字并盖章)报送人事处劳工科,电子版发送到rscl@xmu.edu.cn

    2.2月21日前未能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单位,可在3月4日前报送,逾期将不予受理。


    具体详情见网址:http://rsc.xmu.edu.cn/s/137/t/722/aa/37/info17464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