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厦门大学2013年招收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招收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工作的政策及要求
(一)我校2013年可招收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限额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25102 400名
(二)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专业学位代码及考试大纲
1. 报考条件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历、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高层管理人员。
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考生,或者具有国外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考生,经审核后,也可以报考。
报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所持学历和学位证书须通过权威认证部门认证。
专科毕业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10%。
2.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自行组织入学考试,时间自行安排。
(三)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由管理学院和研究生院共同组织。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录取过程中不允许跨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四)其他事项
1. 重视和加强信息安全工作,不得泄露、传播考生个人信息。
2. 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本单位及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考前辅导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
3. 自行组织自命题考试工作务必保证严肃性、权威性和保密性,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并使用完毕之前属机密级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或向考生泄露。
4. 为保证培养质量,要求其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二、报名、考试的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自行组织,同时根据《关于报送自行组织考试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信息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采集相关数据信息。
(二)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以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教育中心(http://emba.xmu.edu.cn)通知为准。
三、相关工作布置
今年的招生政策主要体现在报考条件、报考方式、招生人数、资格审查要求等方面,请你院认真阅读《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按时完成如下工作:
(一)制定招生简章
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真研究,科学制定本专业、领域的招生简章,填写《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登记表》(详见附件2),对招生录取办法、教学地点、学习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进行明确规定。
相关招生简章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登记表》于5月31日前以公文形式报送至研究生院审核。
相关招生简章经研究生院审核备案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和你院通过各类信息渠道将招生简章向社会和考生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上报培养方案信息
按拟招生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或专业领域认真制定培养方案信息,并根据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公示信息数据标准(详见附件3)的有关要求制作生成相关培养方案信息数据库(详见附件4)。
相关培养方案及数据库于6月7日前以公文形式报送研究生院。
相关培养方案及数据库经研究生院审核备案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上传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与考生公开。
工作联系人:王晟
工作联系电话:2186259
工作联系邮箱:shwang@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