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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一级学科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3-01-04 00:00

各学院:

    日前,接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对一级学科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的通知》(学位办〔2012〕54号)文件,国务院学位办已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完成了《一级学科简介》(以下简称《简介》)和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为保证《简介》和《基本要求》的科学性,学位办将“哲学”等32个一级学科的《简介》和《基本要求》送我校征求意见(电子版已发至各相关学院)。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征求意见工作。要求以一级学科为单位组成专家小组或召开学科会议进行讨论,专家小组(或学科会议)要求至少5名专家参加,其中博士生指导教师应占一半以上。专家小组(或学科会议)从学科发展的实际出发,结合我校学科情况,针对《简介》和《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同意后,于11月16日前将修改花脸稿的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接收邮箱为hhy@xmu.edu.cn。

    联系人:洪海鹰,   联系电话:2181470

    附件一、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对一级学科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的通知》(学位办〔2012〕54号)

附件下载:关于对一级学科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