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学院(研究院):
自2008年启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以来,各学院(研究院)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大学关于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厦大研〔2008〕11号)和《厦门大学关于推进博士研究生导师组制度建设的若干规定》(厦大研〔2011〕2号)文件精神,切实发挥研究生导师主导作用,着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完善研究生培养的导师责任制和资助制,加快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步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深化,科学合理使用研究生导师配套经费,大力推进研究生导师组建设,根据校领导指示,研究生院决定对各单位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导师配套经费和研究生导师组建设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研。此次调研的主要内容为:
一、研究生导师配套经费方面
(一)导师配套经费划拨进展情况;
(二)导师配套经费使用情况;
(三)学院(研究院)在导师配套经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措施;
(四)学院(研究院)对导师配套经费工作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生导师组建设
(一)是否限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每年的招生专业数;
(二)现行研究生导师组的组成、结构和设计是否合理;
(三)对于研究生导师组的配套经费计算、划扣和使用等应如何更加科学的设计和管理;
(四)其他关于研究生导师组的意见和建议。
请各学院(研究院)针对以上问题进行广泛的意见征求和全面的总结分析,并形成《××学院(研究院)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导师配套经费和研究生导师组建设的调查报告》,于5月10日前以公文形式报送研究生院,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yjsy5@xmu.edu.cn。
研究生院将会同财务处、科技处、社科处、招生办、考试中心等有关职能部门整理汇总各学院(研究院)反馈的调查报告,并将各类问题及建议提交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