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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发2006年入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超期警示书的通知

时间:2010-04-19 00:00

各相关学院(系):

    2006年入学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将于2011年满5年在校年限,届时将按《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他们的学籍。为了让这部分研究生尽早安排自己的学业进度,学院应于2010年春季学期开学后对这部分研究生提前一年做出超期警示。具体做法如下:

    1.登录各单位分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研究生秘书的信箱,查收受警示研究生名单;

    2.下载附件《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习年限超期警示书》并填发给相关研究生;

    3.下载附件《厦门大学研究生警示书签发汇总表》,填写本单位警示书送达情况,于2010年4月8日前将该表送交培养与管理办。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