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下午,厦门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颂恩楼215会议室举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张荣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教务处、医学院、海外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研究生院等五个单位关于2018年12月拟授予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名单的汇报。经与会委员审议表决,决定授予博士学位115人、硕士学位579人、学士学位130人。
会议审议了自主设置教育心理学目录外二级学科。经表决,会议同意自主设置教育心理学目录外二级学科,授权级别为硕士。
会议审议了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事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文件及《厦门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实施细则》规定,结合学校学科发展需要,经表决,会议同意相关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
会议审议了《关于改革厦门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制度的指导意见》。2019年起,学校将改革现行的博导遴选制度。博导审核权下放至学院、研究院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校院二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制度改革,将“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进一步强化博士生导师的岗位意识、明确导师责任,不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学校学科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