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午,我校召开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工作会。会议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陶涛教授主持。来自16个学院的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相关学科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研究生秘书及科研秘书等近100人参加了会议。
陶涛首先对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进行了全面介绍,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近日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他要求,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填报,按时完成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工作。
陶涛简要介绍了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现状及近期各项评估工作。他说,我校认真组织完成19个学科进行专项评估、52个学科参与全国第四轮学科水平评估、5个专业学位类别参加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全面开展73个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实现以评助建、以评促建,进一步梳理我校各学科发展情况,完善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他强调,各学位授权点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狠抓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过程管理,严惩学术不端行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陶涛指出,一直以来,厦门大学坚持需求优先、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学科设置,坚持以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契合了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着力优化学科结构和培养结构。
陶涛随后对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程序、申报要求进行了说明。他要求,各学院在申报过程中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为目的,支撑研究生教育发展,依法依规进行。他表示,研究生院将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做好本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
会上,各学院就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事宜与研究生院进行了交流,针对申报政策、申报要求、简况表填写等内容进行了详细咨询。
目前,厦门大学在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中授予博士或硕士学位。拥有3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5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9个交叉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