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院:
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教育管理,学校拟定于2016年3月5日(周六)举行2015级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开学典礼。现将开学典礼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典礼时间及地点
2016年3月5日下午 15:00 科学艺术中心。
二、参加对象
校领导,研究生院、招生办、考试中心、学生处负责人,各专业学位相关学院院领导、各领域负责人及研究生秘书;全体2015级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016年春季入学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注意事项
1.开学典礼是研究生入学的第一课,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2.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严格考勤制度。除非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须提前三天开具相关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3.未能参加开学典礼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研究生院将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