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资讯中心 正文

资讯中心

我校召开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会

时间:2016-01-14 00:00

    为贯彻落实国家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文件精神,推动我校各学位授权点建设,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我校于112日、13日,分别在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召开了厦门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主管领导、有关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和研究生教学秘书参加了本次会议,研究生院副院长谭忠主持会议。

    谭忠教授首先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了深入解读,他强调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以人才培养为核心进行的一次诊断式自我评估,评估是手段、诊断是目的,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评促建,持续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同时,谭忠教授就我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从评估指标体系、整体工作布局、评估方式和关键时间节点进行了详细介绍。他望各学院、研究院能够高度重视本次评估工作,把评估工作做细、做实,充分发挥评估的各项功能,提升我校学位授权点的建设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

    研讨会气氛热烈,各与会人员结合自己的评估经验,介绍了国内外高校的学位授权点评估方式,同时也为我校本次评估工作积极建言献策,特别是在评估时间节点、指标体系设计、自评报告编写以及国际评估等重要方面展开了深入讨论。

    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要求对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每6年一轮进行合格评估。本次评估工作分为两个阶段,2014-2018年为自我评估阶段,2019年为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阶段。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及《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于2016-2018年间,对纳入评估范围的学位授权点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自我评估,评估工作将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