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资讯中心 正文

资讯中心

法学院和知识产权研究院隆重举行第二批研究生校外指导老师聘任仪式暨研讨会

时间:2015-01-14 00:00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2015年1月10日下午,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联合举行的第二批研究生校外指导老师聘任仪式在法学院模拟法庭隆重举行。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赖虹凯,省市公、检、法、司和国内各大律所等实务部门资深专家,研究生院分管领导、学院党政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出席。聘任仪式由法学院副院长、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林秀芹主持。

  校党委副书记赖虹凯代表学校致辞,对各位领导和来宾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他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建设高素质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队伍。” 今天的聘任仪式正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提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水平,提高培养质量,促进高层次法律人才培养与产业、行业、企业、社会紧密结合,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智勇在致辞中高度评价了第一批研究生校外指导老师在我院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同时指出积极推进的研究生教育“双导师”培养模式改革,是两院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旨在以质量为核心,培养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法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所为之的创新。该制度的建立,对于凝聚校友力量、统筹社会资源,推动两院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姚丽青作为厦门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代表讲话,姚丽青副院长声情并茂地表达了对母校的想念与感激,并表示自己会担负起作为导师的职责,将多年的工作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于同学,与法学院携手共进,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法治人才。

  厦门松霖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斌作为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校外导师代表发言,不但从企业发展角度强调了知识产权的战略作用,也郑重表态将以“全职”导师的态度,尽心尽责,全力以赴,与知识产权研究院共同努力为国家培养优秀的、高质量的人才。

  2013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杨军作为学生代表上台发言,他代表全体同学感谢学院、校内外导师对他们的栽培,他们一定会主动与校外导师加强联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自己的知识、能力和素质,为今后走向工作岗位、回报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导师聘任仪式上,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徐崇利、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智勇共同为到场第二批研究生校外指导老师赠送了纪念校徽。仪式在厦门大学校歌歌声中圆满闭幕。

  仪式结束后,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共同举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研讨会”,兼职硕士生导师、学院教师与学生代表分组进行座谈会,校内外导师共同探讨法学实践教育,“双导师制”的定期联系机制,实践导师与学术导师培养配合、校内外导师及学生积极性调动等问题,与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气氛热烈,研讨会取得圆满效果。

 

(法学院宣传中心 张卉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