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厦门大学2010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现已启动。根据《关于2010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详见学生处网站http://xsc.xmu.edu.cn/),各学院(研究院)须于3月12日前将研究生校级奖学金申报材料(各一式两份)报送至研究生院综合办。申报材料包括《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成绩证明及科研成果复印件。
只有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计分的科研成果才能申报校级奖学金。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下载本通知附件中的《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填写,并连同其它材料复印件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院)。各学院(研究院)确定推荐名单后,请按《<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填表说明》(见附件)填写《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并于提交申报材料前,将申报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yjsy1@xmu.edu.cn。
本次校级奖学金的评审参照《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大研﹝2009﹞18号)执行。人文、社科类核心期刊目录参照2009年核心期刊目录(厦大人﹝2009﹞62号)以及2008年核心期刊目录(厦大人﹝2008﹞73号),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09年版)”(见附件)。评奖过程中,对于获得受理后期满半年的国防专利视同国家发明专利获得公开号进行计分,即计分20分。科研成果总分5分及以下者不予分配奖项。
各单位应要求经办人对奖学金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在评奖过程中,如有疑问,应与我院综合办加强沟通。联系人:吴珊珊,联系电话:218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