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关于二〇一一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详见学生处网站http://xsc.xmu.edu.cn/),各学院(研究院)须于9月22日前将研究生校级奖学金申报材料(各一式两份)报研究生院综合办。申报材料包括《厦门大学2011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成绩证明和科研成果复印件。
只有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计分的科研成果才能申报校级奖学金。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厦门大学2011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下载本通知附件中的《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填写,并连同成绩证明和科研成果复印件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院)。各学院(研究院)确定推荐名单后,请按《<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填表说明》(见附件)填写《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并于提交申报材料前,将申报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yjsy1@xmu.edu.cn。
本次校级奖学金的评审参照《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大研﹝2011﹞29号)执行。人文、社科类核心期刊目录参照2010年核心期刊目录(厦大人﹝2010﹞66号),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10年公布)”(见附件)。
科研成果分小于20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奖。各单位在评奖过程中,如有疑问,应与我院综合办加强沟通,联系人:吴珊珊,联系电话:218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