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巩固中央巡视组整改成果,确保本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秩序稳定,现将开学初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研究生新生注册报到工作
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注册报到时间为9月10日—11日上午,请各学院(研究院)(以下简称学院)按此时间认真做好新生注册报到工作。
1.严格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研﹝2017﹞60号)和招生办《关于做好厦门大学2018级各类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工作的通知》做好新生入学资格核查(见附件1)。
2.初查合格的新生,各学院教学秘书应在注册报到当天登录厦门大学迎新系统(http://yingxin.xmu.edu.cn,需用360浏览器极速或GOOGLE浏览才能打开)完成报到情况登记。需要另存新生名单的可直接从“迎新系统”中导出。
3.在新生入学教育周里,各学院应认真组织本单位研究生熟悉选课指南、研究生教育手册以及登录研究生院信息化平台核对、填写本人学籍信息等,并指导研究生合理选课。
4.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新生“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由各学院填写《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空表下载专区可下载)于9月24日前送交培养与管理办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5.根据教育部学生管理规定,各学院应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按照国家及学校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有关复查要求另行通知。
二、认真做好研究生老生注册报到工作
老生注册报到为9月16日。请各学院根据《关于2018-2019学年二至五年级学生报到注册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大财〔2018〕44号)督促研究生按时办理注册报到手续。
1.报到时间安排
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处于休学、出国保留学籍状态研究生除外),注册报到时间:9月16日8:00—17:00(报到平台开放拍照上传时间为9月14日24:00—16日24:00);
全日制延期生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处于休学、出国保留学籍状态研究生除外),注册学报到时间:9月16日——10月16日(报到平台开放拍照上传时间为9月15日24:00—10月16日24:00)。在这段时间内,学院可以自行确定并通知本单位这部分研究生具体到校报到的时间。
2.注册报到方式
本学期仍采用“学生工作平台(XSGZPT.XMU.EDU.CN)”系统,即由学生在平台开放时间内根据学院要求到指定地点拍照上传完成报到手续。
报到方式1:关注“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报到注册”或“REGISTER”按钮,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后,按系统提示操作,使用系统自拍确认后,完成报到手续。报到当日无法到校需请假的也从此公众号进入申请。
报到方式2:下载“i厦大”APP(各大应用市场均可下载,已下载的更新至2.7.0最新版),在工具模块选择报到注册,按系统提示操作,使用系统自拍确认后,完成报到手续。报到当日无法到校需请假的也从此公众号进入申请。
研究生确认报到后,应按学校规定办理完费注册,并将研究生证交给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盖注册章。
3.注册报到登记汇总
(1)各学院应于9月8日前完成“研究生院信息化平台—学生管理—研究生出国出境登记审核”中所有研究生已提交的出国出境信息学院审核,以备研究生院能及时将出国的研究生从应报到总名单中扣除。
(2)各学院应安排负责报到注册有关同志提前熟悉“学生工作平台(XSGZPT.XMU.EDU.CN)”操作指南(见附件2、附件3),今年新增请假管理指南,学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需请假的由学院在平台上审核请假信息,请务必认真阅读,如未获得登录账号的,应与研究生院联系取得账号。
(3)各学院应在注册报到当天在“学生工作平台”上编辑请假(线下请假的须由教秘编辑,线上请假的自动链接)、未报到和批准外出的学生事由,核查报到完成情况,并尽量完成学生证注册章盖章工作。
(4)学校根据学生拍照上传报到截止的时间来统计研究生报到情况。研究生拍照上传报到截止时间结束后,学院应在两周内继续在平台上做好销假报到和未到补到操作(详细操作参看附件1、附件2)。
三、认真落实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校历安排,研究生课程(包含新生课程)从2018年9月17日开始上课。各学院应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按照《厦门大学课堂教学基本规范》要求,严把任课教师关、课程教材选用关、课程教学大纲关、严格开课审批制度以及课程信息公开制度。
1.严把任课教师关。各学院应进一步强调教书育人的主体责任,严格任课教师的政治、道德和业务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教师上讲台的必备条件和考核要求。对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应及时加以劝戒、警示、甚至取消开课资格。
2.严把教材选用关。各学院应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并重,坚持研究生教材选用的思想性和科学性有机结合。各学院应按照《厦门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继续开展研究生课程选用教材的审核工作。凡涉及“马工程”教材的课程必须把“马工程”教材作为指定教材。凡涉及意识形态的课程教材必须经过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3.严把课程教学大纲关。各学院应严格审核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对于课程教学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错误观点或不当言论要及时给予纠正和处理。应进一步明确课程审核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由不同学院(研究院)共同开设的课程应确定一个主要开课单位,由主要开课单位负责开课审核、排课和教学管理。
4.严格开课审批制度。各学院应严格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制订开课计划。已列入培养方案的课程须从培养方案中导入开课计划;新开课程应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新开课程管理办法》要求,经学院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充分讨论、学院院长和学院党委审批、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列入相关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后,方可开课。
5.严格课程信息公开制度。各学院的课程信息应主动公开,任课教师应认真填写或及时更新课程教学信息,并在学生选课之前将课程主要信息(包括课程简介、考核方式及成绩构成、教材选用情况)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作为学生选课的重要指南,自觉接受学生监督。
6.强化研究生课程备课制度。各单位应加强研究生课程的备课制度,鼓励统开课集体备课制度。思想政治理论课要按照《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统一实施集体备课,及时将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贯穿融入教学。其他各门课程,要组织教师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充分挖掘专业课的育人元素,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课堂教学始终。
四、严格研究生课堂教学纪律
1.严格按作息时间表上课。各学院应按照学校上课时间作息表安排课程,不得随意“推迟上课”或“提前下课。”除实验课外,凡周学时4节课的课程必须分2次上课,周学时3节课原则上应采用单双周上课。考虑研究生课程的特殊性,确需要3节连上的课程,应保证上满上课学时,上午应从8:00开始上课,下课时间不得早于10:55;下午应从14:30开始,下课时间不得早于17:25。晚上应从19:10开始上课,下课时间不得早于21:45。
2.严格按照教学周上课。各学院研究生课程应按照学校安排的教学周上满学时(不含考试周),不得随意“减少课时”。除短学期邀请校外专家开设的课程外,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原则上不允许集中时间授课。
3.严格教师请假调课手续。任课教师因故请假需要调课,须在上课的前一周办理调课手续并上报研究生院。具体事项见《研究生课程请假调课流程须知》(附件4)。坚决杜绝未经批准而擅自“调课”、“停课”以及“并课”行为。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应协助任课教师安排好补课时间和地点,并及时将调停课信息通知学生并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中公布。
4.严格学生课堂考勤管理。任课教师应严格课堂考勤管理。对于缺勤超过1/3的学生,按规定不允许其参加课程考试;各学院应建立考勤抽查制度,每个月至少抽查1次研究生课程执行情况,并将抽查结果在每月底上报研究生院。对于经常缺课的同学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针对性地进行改进。
5.严禁非教师编制人员授课或代替教师授课,一旦查出,将严肃处理。
五、认真开展学期初教学秩序检查
各学院教学秘书要于开学前认真校对课表,确保课程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无误,确保课表无冲突、无遗漏、无错误,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学院领导、每位任课教师和每位学生。
课程一经学生选定,任课教师或学院不能无故提出停课。确因教师出国、调动或者生病等原因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各学院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妥善安排其他教师接替该门课程后续教学工作。
各学院应特别提醒本学期将到翔安校区上课但至今尚未到过新校区的教师和部分新教师,于开学前提前熟悉交通路线、教室地点和教室设备。
各学院应于开学第一、二周组织教学秩序的专项检查,安排学院党政领导和管理干部深入到研究生课堂一线听课并填写听课记录表。10月10日之前,各学院应将党政管理干部听课情况汇总(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也将组织教学指导小组安排专门听课,检查落实开学初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
各学院要在开学前认真检查教学实验室、自管教室的教学准备情况。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调试是否到位、实验耗材是否配备齐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卫生状况是否良好、指示标识是否明确,为新学期开学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教学环境,保证新学期开学顺利进行。
附件:
1.《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工作的通知》
2.老生请假系统操作指南(学院端)
3. 老生报到操作指南(学院端)
4.研究生课程请假调课流程须知 关于做好厦门大学2018级各类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