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关于2012届毕(结)业研究生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2012)厦大研综3号]文件关于毕(结)业研究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报送2012年9月研究生学历证书核发名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证书核发名单的报送
1.各单位应于2012年9月15日前(含15日)将《厦门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核发名单》(硕博分开报送、名单格式见附件)纸质版报送到培养与管理办,电子版发送至yjsy2@xmu.edu.cn。
2. 《厦门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核发名单》的填写、报送要求:
(1)为规范《名单》的格式和内容,各单位报送过来的《名单》的格式和内容应与我院提供的预计毕业生总名单中的相关信息一致。培养与管理办已将预计于今年毕(结)业的研究生总名单发送到各单位研究生秘书的邮箱中了,请下载使用。
(2)根据教育部关于外籍留学生毕业证书中姓名应与护照名必须一致的要求,外籍生的姓名应填写护照上的英文全名。如预计毕业生名单中外籍生的英文全名为“缺(请交护照复印件及英文全名签名)”的,请一并提交该生的护照复印件,并要求学生在护照复印件上工整书写英文全名及学号。
(3)名单序号栏应为连贯的阿拉伯数字,中间不能跳号,答辩日期应真实完整。
(4)名单一页填写不完的应分页填写,且每页应有完整的表头、表尾、页码,并要加盖公章、研究生秘书签名和分管领导签名。
(5)本次报送的毕业生名单只限在9月15日前已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研究生。
二、结业证书核发名单的报送
1.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学院报送核发结业证书的研究生有两种:一是毕业班的研究生已按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课程、尚未完成毕业论文,因个人需要向学院申请结业,学院审核通过的;二是2007级的硕士生和2005级的博士生(硕博连读、本直博除外)已按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课程但未能在6月15日前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
2.各单位应于2012年9月15日前(含15日)将《厦门大学研究生结业证书核发名单》(名单格式见附件)纸质版报送到培养与管理办;《名单》的填写要求和电子版报送方式与毕业证书制作名单一致。
三、 学籍信息与毕业图像信息核对
根据教育部学信平台的要求,预计毕业研究生应通过实名注册上网核对本人学籍信息与毕业图像信息(网址:www.chsi.com.cn)。我院已多次通知各单位预计毕业研究生上网核对,但仍有不少预计毕业生未上网核对,更有少数人未完成毕业图像采集。现请各单位务必告知本次毕(结)业的研究生以下事项:
1.9月10前必须上网核对学籍和毕业图像信息。发现学籍信息中个人基本信息与本人有效证件不符应到研究生院申请修改。
2.未完成图像采集的研究生应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预计毕(结)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尽快与中国图片社北京分社联系,完成毕业图像采集。
3.凡未上网核对学籍、毕业图像信息或明知网上学籍信息有误但不到研究生院申请修改的,毕业证书一经制作完毕,不予修改,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