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5年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的通知

时间:2025-04-27 10:55

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

为促进研究生学术交流,营造研究生教育创新氛围,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学科影响力,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管理办法》,经研究,继续举办2025年研究生暑期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具体参见《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管理办法》(附件1)。

2.暑期学校负责人一般应为学科带头人或学院分管领导,已成立项目建设和管理机构,参与教师不得少于3名。

二、支持方式

1.2025年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由项目负责人主要依托学院(研究院、直属系)自筹经费开展,相关经费支出应依据《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管理办法》执行。

2.研究生院将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纳入项目管理,对同意立项的项目划拨启动经费。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对执行好、声誉佳的项目予以适当经费奖励,相关经费划拨至申请人所在学院综合办学经费。

三、工作安排

1.各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交《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2025年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信息一览表》(附件3)。

2.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应对暑期学校的预期成效进行评估,并对工作方案认真审核后,方可推荐上报。

3.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应于2025年5月6日(周二)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2025年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信息一览表》(含可编辑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PDF版)。研究生院对暑期学校项目申请进行审核、立项。

4.各单位在暑期学校结束后,应认真总结暑期学校的举办经验和工作成效,并于活动结束一个月内向研究生院提交如下材料:

(1)暑期学校总结一份,含暑期学校概况、主要工作取得成效、意见建议等;

(2)暑期学校讲座(授课)信息一览表;

(3) 2025年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信息一览表;

(4)国(境)外学员、专家的护照复印件;

(5)研究生签名登记表、研究生学习小结集一册;

(6)暑期学校活动相关图片、课程资料等;

(7)依托项目所产生的案例、宣传报道。

5.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书、结项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优秀项目名单,并予以奖励。

开展暑期学校是拓展研究生学术视野、强化学术交流的重要手段。鼓励各单位在总结往年暑期学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暑期学校形式,丰富和拓展暑期学校内容,按照“一院一品牌”思路打造具有本学科特色和富有影响力的暑期学校。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2181421,邮箱:chan@xmu.edu.cn

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2025年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信息一览表.xls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