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4年厦门大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5-10 08:25

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

为拓展研究生的学术研究视野、强化研究生开展原创性科学研究,提高研究生社会实践和研究能力,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田野调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厦门大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项目申报,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请人思想品德及政治素质良好,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学术诚信行为。

2. 田野调查项目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且申请人已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3. 重点支持博士研究生,优先资助驻地调查研究半年以上申请人。

4. 其它条件详见《办法》(附件1)。

二、项目管理

依据《办法》规定,田野调查基金采用项目立项形式,由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学院推荐、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并最终确定资助项目。

为了保证项目执行质量,结合已有项目执行情况,2024年立项的田野调查基金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为一年,个别项目根据调查研究需要可申请延期结题,但最长时间不超过2年。

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应为学生开展田野调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对于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应给予必要的行前培训和指导。

三、经费资助

1. 按照《办法》,申请人可根据需要先行提出申请资助金额,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金额。

2. 专款专用。经费划拨至专项卡,按财务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项目申请人、指导教师共同签字报销。

3. 根据《办法》,资助经费分两次下拨,第一次下拨经费为启动经费,第二次下拨经费为结项经费。资助经费直接划拨至申请人所在学院综合办学经费卡,申请人可凭田野基金研究工作所需经费支出的票据或提供财务处认可的报销凭证,依据学校有关的财务管理规定履行报账手续。研究生院鼓励各申请人依托单位对立项项目提供配套资金和条件保证。

四、工作时间安排

1. 5月10日-6月10日,申请人填写《厦门大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申请书》(附件2)《2024厦门大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提交至申请人所在学院(研究院、直属系);

2. 6月11日-6月21日,学院(研究院、直属系)组织相关专家审核申请材料,并将初审通过者材料(项目须按专家推荐排名排序)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3. 6月22日-7月5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4. 研究生院与项目负责人在公示后15天内签订任务书。

五、申报上交材料

1. 厦门大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申请书(PDF版,申请人、指导教师、学院负责人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专家推荐信(PDF版,2名,导师为项目指导老师者,不得作为推荐专家);

3. 开题报告证明(PDF版);

4. 成果复印件等(PDF版);

5. 2024年厦门大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的电子文档材料须按顺序合并为一份PDF(按材料1、2、3、4依序整理;材料未按要求提供,将不予受理)。请按申请人姓名或学院名称+表格名称命名,发送至chan@xm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2181421。

附件:1.  附件1:厦门大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管理办法(试行).pdf

          2.  附件2:厦门大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申请书.docx

          3.  附件3:2024年厦门大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申报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