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7-04-17 00:00

 

各学院(研究院)

    为促进研究生学术交流,营造研究生教育创新氛围,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管理办法》,经研究,研究生院拟于今年继续资助各单位举办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现将2017年研究生暑期学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 具体参见《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管理办法》

    2.优先资助跨学科的研究生暑期学校 
     3.项目负责人一般为学科带头人或学院分管领导,已成立项目建设和管理机构,参与教师不得少于3名。

二、经费资助

1.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管理办法》执行

2.专款专用。经费划拨至专项卡,按财务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报销。

3. 资助经费分两次下拨:第一次下拨经费为启动经费;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提交相关结项材料,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下拨第二次经费为结项经费。资助经费直接划拨至申请人所在学院综合办学经费卡,申请人可依据学校有关的财务管理办法向财务处报销。研究生院鼓励各院、研究院等对立项项目提供配套资金和条件保证。

    三、工作安排
     1.项目组撰写《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
     2.所在学院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审,并提出推荐意见。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审议,确定拟资助的项目及额度,并报主管校长批准立项。
    四、提交材料要求
     12017510日(周三)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2017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  

    2.2017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信息一览表》(电子版)

   五、结项提交材料

    1.暑期学校总结一份,含暑期学校概况、主要工作取得成效、意见建议等;

    2.暑期学校讲座(授课)信息一览表;

    3.国(境)外学员、专家的护照复印件;

4.研究生签名登记表、研究生学习小结集一册;

5.暑期学校活动相关图片、课程资料等。

开展暑期学校是拓展研究生学术视野、强化学术交流的重要手段。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落实今年的暑期学校。鼓励各单位在总结往年暑期学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暑期学校形式,丰富和拓展暑期学校内容,按照“一院一品牌”思路打造具有本学科特色和富有影响力的暑期学校。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2181421

  箱:mashun@xmu.edu.cn

 

 

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2017年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

     2017年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信息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