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规范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与管理,确保完成创新基地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进一步推进产学研结合,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经研究,从2013年开始,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年度建设经费将分上、下半年两次拨付,并要求学生在第三学期进入基地进行实习,实习实践过程纳入学分管理。各基地2013年度上半年建设经费将于近日拨付至经费卡中,下半年建设经费在九月份各基地提交自审报告并经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再行拨付。拨款金额及项目负责人详见附件1。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985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相关要求(附件2)、《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附件3)、《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附件4)文件中相关规定将基地建设做实做好并合理使用建设经费。本次下拨的经费要求各基地在9月15日前执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