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促进研究生学术交流,营造教育创新氛围,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院启动了2012-2013年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共25个项目获资助。根据《关于实施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2012)厦大研综5号】,请2012年获资助举办创新计划项目的各单位(详见附件1)做好项目自评或总结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建设期在两年以上的(不含两年),应提交年度自评报告;项目建设期在两年以内的(含两年),应提交中期自评报告;项目建设期满或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应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2. 报告按照项目自评(总结)报告提纲(详见附件2)撰写。
3.经费使用应按项目建设计划以及经费使用相关规定及时并合理使用。未能于规定期内执行完成的或使用不合理的,研究生院有权收回或减少下一阶段的建设经费额度。
4.研究生院将根据各项目自评和总结情况,划拨下一年度资助经费。
5.请各单位于2013年1月20日前报送项目自评报告或总结纸版和电子版(发送yjsy3@xmu.edu.cn)。
联系人:吴老师 2181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