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院):
一、根据我院《关于做好2010年厦门大学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实践基地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经研究讨论, 评选出8个2010年厦门大学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1. 厦门大学生态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2. 厦门大学光电子与信息技术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3. 厦门大学新闻与传播硕士创新人才培养实践基地
4. 厦门大学化学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5. 厦门大学社会工作创新人才培养实践基地
6. 厦门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7. 厦门大学戏剧影视艺术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8. 厦门大学语言学与计算机技术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二、请以上各基地负责人按照《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闽教高〔2009〕86号)文件中相关规定做好基地建设并根据财务处相关要求将本次下拨的建设经费在年底前执行完成。
三、根据《关于“211工程”三期建设中创新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资金使用范围的通知》(闽财司便函【2009】19号)文件精神,“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的经费,不得用于以下方面:
1.平衡学校正常预算,购置日常办公用品;
2.发放用于改善学生生活待遇的各种奖助金、津(补)贴;
3.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4.资助自由探索科研项目、资助学生科研项目;
5.设立各类专项基金;
6.教学科研成果和论文成果奖励;
7.非教学和科研人员的各类研修;
8.引进人才的配偶安排和子女教育;
9.项目管理费。